水泥新标准实施一周年回顾



    
岁月如梭,光阴似箭,转眼水泥新标准强制实施已整整一年。回首往事,水泥新标准的实施是涉及水泥生产、使用、科研设计等方面的一件大事,在原国家建材局、建设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经贸委的组织领导下,各省(区、市)建材建工行业主管部门积极支持,经过有关标准实施单位的共同努力,克服了种种困难最终实现了水泥标准与国际接轨,完成了中国水泥工业发展史上的又一次跨越。

    
一、科学研究是实施新标准的基础

    
虽然我国鼓励采用国际标准,但国际标准是否适合我国国情需要依据大量的试验研究。我国通用水泥标准与国际接轨的研究工作主要分两个方面:一是研究ISO水泥强度检验方法代替现行GB177水泥强度检验方法,二是修订我国通用水泥标准。其中ISO水泥强度检验方法的研究是采标的关键,它主要由三个方面工作组成:一是ISO方法所用仪器设备,二是ISO方法使用的ISO标准砂,三是ISO方法操作要领和ISO强度与GB强度的关系。

    
ISO方法的仪器设备有胶砂搅拌机、振实台、试模、抗压夹具、压力机等。中国建材院历时2年多完成了ISO搅拌机、ISO振实台的设计、试制、仪器标准的起草,解决了ISO仪器设备的国产化问题。

    
ISO标准砂的研究历经寻找砂源、分析搭配试验、砂矿实地勘查、与德国标准砂比对、标准砂生产与控制的研究等阶段工作,虽然非常艰难,但经过多方面努力,原国家建材局批准中国ISO标准砂首批启用的砂源地为:福建诏安、福建六敖、福建东山。

    
ISO水泥强度方法的研究是建立在完成仪器设备和标准砂研究的基础上,经过1996年、1997年两次共48家单位参加的试验研究,1997年完成了等同采用国际标准的水泥强度检验方法标准起草工作。1999年12月1日六大通用水泥标准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批准发布实施,新老标准过渡期一年。同时在原国家建材局与建设部多次协商后,建设部及时组织修订了《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和《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并于2001年4月1日起与水泥新标准同时生效实施,确保了水泥生产和应用的及时衔接,为新标准的实施铺平了道路。

    
二、宣贯工作是实施新标准的前提

    
水泥生产企业及使用部门对新标准的认识、了解和掌握是水泥新标准顺利实施的重要前提,为此原国家建材局非常重视标准宣贯工作,责成中国建材院在全国范围内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新标准宣贯。中国建材院编写和制作了统一宣贯教材12000册和操作光盘5000张,确定由新标准主要起草人承担授课任务,在全国各省(区、市)行业主管部门以及省(区、市)水泥质检站的大力协助下,大约有16000人次接受了新标准培训,全面完成了水泥新标准在行业内的宣贯工作。

    
水泥使用部门宣贯新标准难度较大,水泥生产和使用分别属于两个行业,建材行业无法统一规划和组织,但为使水泥使用部门尽快了解新标准,我们主动与有关部委联系,积极配合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中国建筑研究院以及各省(区、市)建委、建筑工程质检站等单位组织的新标准宣贯会;配合农业部进行新标准的函授培训;参加铁道部、交通部、民航总局、总参后勤部等水泥使用部门举办的水泥新标准宣贯会。许多接受培训的人员表示,由于可以与新标准起草人直接交流,许多问题能够得到及时解答,对新标准的理解更准确、全面,可以说此次新标准宣贯工作进行得非常细致和全面,取得了显著成绩。

    
三、ISO标准砂和仪器设备是实施新标准的条件

    
中国ISO标准砂和ISO水泥强度检验用仪器设备是实施新标准的物质基础,而标准砂和仪器设备的质量则是新标准能否顺利实施的根本保证。

    
中国ISO标准砂是水泥强度检验用基准物质,没有标准砂质量的稳定就失去了水泥标准的基础,也就没有水泥生产的稳定,更没有混凝土质量的稳定,因此为了确保中国ISO标准砂的惟一性和可靠的量值传递特性,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2000年3月批准中国ISO标准砂为国家标准样品,由厦门艾思欧标准砂有限公司生产。厦门艾思欧标准砂有限公司用不到一年的时间完成了从半成品烘干、筛分到计量包装全过程两个车间的建设,并在过去的一年中不断改进、完善生产工艺和质量控制,依照ISO9000标准建立了质量管理体系,迄今为止已生产供应ISO标准砂近2万吨;中国建材研究院水泥新材所负责从砂源地到成品砂质量的监制工作,为了确保中国ISO标准砂的质量,监制单位建立了严格监制工作管理体系,除监制人员经常性的现场了解和检查外,在过去一年里对厦门公司生产进行投产检查,组织并完成了月检、季度抽检和年度检查,基本保证了转标后ISO标准砂的质量和供应。

    
ISO仪器设备的技术参数直接关系到我国水泥强度检验的准确性、可靠性和可比性,在水泥质量检验中占很重要的地位。为使新标准能够顺利、有效实施,保证向社会提供合格的ISO仪器设备,维护广大用户的利益,原国家建材局加强了对ISO仪器设备生产企业的管理,审核确定了近20家生产企业,要求水泥新材所负责监制出厂仪器设备的质量,并委托建材计量检测中心对仪器生产企业和监制单位实施监督。经过一年多的实施,这项工作对于保证ISO仪器设备质量起了积极作用。但在短期市场需求的强烈刺激下,仍有不少为谋求眼前利益的企业蜂拥而至,相当多的假冒伪劣产品充斥市场,以至人们对新标准的科学性提出了怀疑,为此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国水泥协会专门组成专家调查组,在充分调查确认新标准是科学的基础上,调查组给有关主管部门、新标准起草单位、设计单位和生产企业提出了很好的建议和意见。

    
四、ISO强度检验方法准确性对比试验确保水泥产品质量检验准确

    
世界各国水泥性能检验准确性大都依靠对比来维持,这主要因为影响水泥性能检验结果的因素很多,而将这些因素准确量化是很困难的,因此操作与条件的正确与否需靠实验室间的比对来验证。为了维持我国水泥质量检验的准确性,我国水泥产品质量检验最终溯源至国家水泥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以下简称国家水泥质检中心),国家水泥质检中心又必须参加国际水泥实验室比对验证检验。实施新标准后,为确保我国水泥产品质量检验准确、可溯源,组织对比检验是最直接有效的措施,因此在新老标准过渡期间及新标准实施后,国家水泥质检中心在全国大中型水泥生产企业及各省(区、市)水泥(建材)质检站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四次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ISO法)大对比活动(以下简称大对比)。第一次大对比是在2000年1月,共有78个企业和质检站参加;第二次大对比在2000年5月,共有105个企业和质检站参加;第三次大对比安排在2000年10月,这次共有126个企业和质检站参加;第四次大对比于2001年8月进行,共有160个单位参加。

    
根据4次大对比结果统计和实施后的正常对比情况来看,所有对比单位的检验水平均有较大提高,现在基本趋于稳定,这说明大部分全国大中型水泥生产企业和省区、市)水泥(建材)质检站经过不断的探索和实践,实验室条件和检验人员的检验水平已基本达到新标准的要求。

    
对于我国相当一部分小水泥企业,各省(区、市)水泥(建材)质检站也都组织了对比试验,大都掌握了ISO强度检验方法,基本适应了新标准的要求。

    
五、实施新标准中存在的问题

    
尽管在新标准实施前后各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做了许多工作,但由于此次转标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实施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1.由于水泥生产和使用分属不同部门,水泥新标准宣贯工作难以实现系统化、规范化,致使许多建筑施工单位对水泥新标准缺乏了解,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水泥新标准的贯彻实施。

    
2.在利益的驱使下,许多单位和个人公然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制造、销售假ISO标准砂,严重扰乱了标准砂的正常生产和销售。

    
3.个别地方监督部门未能及时监督检查水泥新标准实施情况,使认真贯彻实施的企业蒙受损失,一些小企业则利用使用部门对实施新标准认识不足之机谋取利益。

    
4.对水泥检测仪器设备监督管理力度不够。市场上销售的大多数仪器设备没有经过检定,技术参数、质量、售后服务无法保证。

    
一年过去了,虽然在新标准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但大家前进的方向和目标是明确的,更重要的是我们看到,有关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正积极工作,逐步理顺关系和解决问题。如在贯彻实施水泥新标准的同时国家经贸委委托中国建材工业协会组织修订了《水泥企业质量管理规程》、《水泥企业化验室基本条件》和《水泥企业产品质量对比验证检验管理方法》三个行业重要规章,并于2002年1月4日颁布,解决了实施新标准后水泥企业内外实行两种标准的状况,从而进一步强化了水泥生产的全过程管理,为大幅度提高我国水泥质量奠定了基础。

                                                                载自国家建材网(2002-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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